各学院党委、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: 为了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,健全完善我校“1+N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保障体系,切实规范我校发展党员报备工作,经研究同意,现将《内蒙古工业大学发展党员报备工作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,抓好落实。 特此通知
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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